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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解讀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等有關規定,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應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內完成。
一、辦理時間
匯算清繳集中申報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請需要辦理的同仁在上述日期段內自行通過“個人所得稅APP”( 請認準正版圖標)等申報方式進行匯算清繳。
二、辦理對象
(一)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納稅人
1.2020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
2.2020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3.2020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不申請退稅的。
如果您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個人,也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二)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納稅人
如果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您就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1.您屬于稅法規定的中國居民個人;
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多項;
3.按年綜合計稅后需要申請退稅(自愿放棄退稅除外),或者應當補稅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萬元且應補稅金額高于400元;
(2)取得收入時,您的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稅務機關將通過網上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您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如果您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結果沒有異議,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您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
三、注意事項
1、關于大病醫療支出扣除
為便于有需要的納稅人填報大病醫療支出,日常發生的醫療支出憑據需留存好以備申報時使用。同時,為方便公眾,國家醫療保障局提供了互聯網查詢服務,您可手機下載官方“國家醫保服務平臺”,注冊、登錄、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后,通過首頁“年度費用匯總查詢”模塊查詢。其中,查詢信息中顯示的“符合大病醫療個稅抵扣政策金額”即為可扣除金額。
根據政策規定,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金額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可據實扣除。如,某納稅人查詢本人“年度個人自付總金額”為20000元,則“符合大病醫療個稅抵扣政策金額”即為5000元(20000-15000)。
2、對收入納稅信息有異議怎么辦
您在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本人的收入納稅記錄時,如對相關數據有疑問,可先就該筆收入納稅記錄咨詢支付單位。
如果您確定本人從未取得過記錄中的某一項,您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就該筆記錄發起申訴并進行承諾;申訴后該筆收入將不納入您年度匯算。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該筆收入,僅是對相關金額有異議,請不要通過上述渠道申訴,可聯系支付單位請其更正。
3、增加銀行卡信息
為了保障您的資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銀行卡賬戶辦理退稅。
在個人所得稅APP的個人信息主頁面添加用于接收退稅的銀行賬戶信息。建議填報本人在中國境內開立的一類銀行賬戶(最好選擇工資卡),并確保卡片處于正常狀態。符合條件的銀行卡須具備以下條件:
(1)銀行卡需為納稅人本人在中國境內的銀行開戶;
(2)為了避免退稅不成功,建議您填報I類賬戶,具體可以通過網上銀行或直接向開戶銀行查詢或咨詢;
(3)收到退稅前,請保持銀行卡狀態正常。如果您的銀行卡賬戶處于注銷、掛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額、凍結等狀態,均可能影響您收到退稅。
4、捐贈支出扣除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其中特殊情況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允許全額扣除的情況,包括: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或教育事業的捐贈、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的捐贈、對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對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以及個人通過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等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以及其他文件規定允許全額扣除的情形。
另外,個人捐贈2022年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的資金和物資可全額扣除;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冠病毒的現金和物品以及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冠病毒的物品,可全額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納稅人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要著重關注自己公益捐贈支出扣除的上限,有其他個人所得稅也可以公益捐贈支出扣除,需要測算哪項所得扣除繳納的稅款更少,以便準確享受公益捐贈政策。同時要留存好捐贈票據,根據現行政策規定,當納稅人完成捐贈,不論金額大小,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都可以為捐贈人開具捐贈票據。因此,為了防止通過虛假捐贈逃避稅收,政策規定享受公益捐贈政策的納稅人要妥善保管捐贈票據,以便在稅務機關后續核查時予以配合。
5、年終獎計稅方式選擇
本單位2020年度全年一次性獎金采用單獨計稅,若想要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的同仁,可在個人所得稅APP的工資薪金主頁面點擊「獎金計稅方式選擇」,進入選擇。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僅有一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該筆獎金可以不納入年度匯算范圍。如您有多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年度匯算最多只能選擇其中一筆單獨計稅,其他需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稅。
在使用網絡途徑申報時,您可以在申報表“工資薪金”項下的“獎金計稅方式選擇”中選擇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當您變更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時,您的應納稅額一般而言會發生變化,請您留意。您可根據調整前后的變化情況,選擇合適的計稅方式。
6、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導致退稅審核不通過或者退稅失敗: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確;
(2)您提交的銀行卡賬戶信息不正確或者無效,導致稅款無法退還;
(3)您的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
(4)稅務機關審核時發現有需要向您進一步核實了解的情況,但您未提供聯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聯系方式不正確,無法與您聯系;
(5)稅務機關向您核實有關年度匯算申報信息,您尚未確認或說明。
7、相關信息資料留存備查
年度匯算結束后,您需要將與您的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贈、享受稅收優惠、已預繳稅款、補退稅款等相關信息資料留存備查。
8、未按期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如果是您是屬于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您是屬于應當補稅的,辦理年度匯算是您的義務。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追繳稅款、加征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9、積極配合稅務機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稅務執法領域推廣“首違不罰”清單制度的要求,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如果因為非主觀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10、了解相關信息
您也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者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官方、(https://12366.chinatax.gov.cn/zqdetail/main?id=2d05f99896e041c2a06a1d8a77f18ee1&mbfl=3)查詢了解相關單位扣繳申報您收入及稅款等相關信息。
01
如何確認自己是否需要辦理2020年度個稅匯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我們先來看看2020年度個稅匯繳的重要內容:
01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個人
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提醒】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于匯算的情形內。
【說明】
1、這里的收入指“毛收入”,即為不減除任何費用、扣除、稅款前的收入。對于工資薪金而言,通俗理解即為應發工資;對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而言,通俗理解即為稅前收入,非實際拿到手的錢。
? 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全部工資薪金稅前收入
? 勞務報酬所得收入額=全部勞務報酬稅前收入×(1-20%)
? 稿酬所得收入額=全部稿酬稅前收入×(1-20%)×70%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額=全部特許權使用費稅前收入×(1-20%)
2、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資金選擇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則不包括在“年收入”中。如果選擇將全年一次性資金并入綜合所得一起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則包括在“年收入”中。
02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主要情形如下: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二)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主要情形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
03辦理時間
年度匯繳時間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02
在進行2020年度個稅匯繳之前這5項工作必須要提前做好!
01個人所得稅APP還在手機里嗎?如果個人所得稅APP已經卸載,那么就要在手機應用市場里,重新下載安裝個人所得稅APP。
02賬號密碼還記得嗎?利用“手機號碼”或“證件號碼”即可登錄個人所得稅APP。
如果忘記密碼,則可通過“找回密碼”找回密碼后進行登錄。
可選擇“通過已綁定的手機號碼驗證”或“通過本人銀行卡進行驗證”任意一種方式進行驗證。
注意:重置密碼,密碼長度為8-15位,需包含特殊字符(如:%、&、#等),且需包含大寫字母、小寫字母、數字中的兩種或以上,不允許有空格。
為方便下次快速登錄,可通過“個人中心”模塊下“安全中心”設置“指紋登錄”或“掃臉登錄”。
03基礎信息正確嗎?
通過“個人中心”模塊下“個人信息”、“任職受雇信息”、“家庭成員信息”、“銀行卡”可分別查看和修改相應基礎信息。
04收入準確嗎?
通過“首頁”模塊下“收入納稅明細”可查看相應年度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
進入到2020年的收入納稅明細界面后,可核對“收入合計”、“已申報稅額合計”以及每月相應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收入”、“已申報稅額”是否正確。
05專項附加扣除都填報了嗎
通過“首頁”模塊下“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可查看相應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前期漏報或需要修改,則可在“首頁”模塊下“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中填寫或修改“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相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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